(四)第四阶段行法
中有教授听闻解脱密法(藏名巴多脱卓)
西藏密教初祖莲华生大士心传宝典
取库藏者持明羯磨洲大师自黄金河畔堪波达山请出流通
诺门金刚乘弟子寿固金刚孙景风敬译
正编下卷 轮回中有教授
皈敬偈
皈命依怙尊 上师及三宝
愿慈悲摄受 中有得解脱
(见原文一百二十五页)
上卷中有教授,已至法性中有,兹当开演轮回中有解脱法。
正编下卷讲的是第四阶段的行法,即轮回中有时期的救度方法。这一阶段的行法,要在亡者断气十八天之后开始实施。“皈敬偈”的意思就是表示我们愿皈依佛菩萨并请求加被之意。这段“皈敬偈”的意思就是:我愿皈依上师及佛、法、僧三宝。祈请诸佛菩萨慈悲摄受我,做我的依靠,把我从中有苦难中解脱出来。
第一章 死后之境界
前卷关于法性中有,经已详细导示。除已能了悟真实法相及具净行善业之人、如说实行而得解脱者外,然仍有未能了悟及具恶业之人,缘于业力炽盛,不解实相;或为业力所牵,恐惧怖畏;虽经导示,自失得度之机,延至二七终了、而仍未能证入者,当诵下文,印入其心。
甲、中有身之生起及其特能
作法者,先于三宝前,尽力设供,如法举诵启请诸佛菩萨加被等偈,悉照前卷“诵法实施”中所规定,应呼亡者之名,如下导示,三至七遍。
经过前三个阶段的行法,亡者应该了悟实相,认取光明。但仍有恶业深重之人,为业力所牵,虽然经过多次指示,仍然对各种境相感到恐惧怖畏,失去得度的机会,而落入轮回中有。行法者应该继续为这些人实施轮回中有时期的救渡方法。在行法时,同以前一样,每日念诵“谛实力偈”(见本文“诵法须知”)三或七遍,召唤亡魂前来听法。然后再念诵以下导示三至七遍。导示一至导示四介绍了中阴身的形成及其特能。
导示一
善男子(某某):谛听勿乱!人于死后,沦入地狱,或生天道,乃至转成“中有之身”,如是名为“超常之身”。汝于死后,初则经过三日半或四日之昏迷,迨汝苏醒,经历“法性中有”“寂相”“怒相”诸部圣众,智光炳照,种种示现,方便接引,惜汝愚而无知,惧不证入,蹉跎自误迄至今时,犹自以为如梦初醒,同时转成发光之体,类似生前所具之色身,此如密典教示偈云:
当得相似幻色身 类乎前身当生身
六根觉能齐赋有 行动无碍任游行 具有业通神变力 同类天净眼见形
此偈教示,即今汝之现在境相也。发光之体,经文解为“类乎前身当生身”,意指亡者将赋之身,恰如前世宿业所感,亦得相当福报庄严相似之身,名曰:“意生之身”。惟幻不实,随业而转。故如汝因己前业力当感生天趣,天趣境相,立即现前。或生修罗道、人道、傍生道、饿鬼道、地狱道,各道境相,无不随感而现,此皆由业感果,如影随形。所谓“类乎前身”者,“前身”二字,隐指汝死后三日半或四日前之血肉色身;“当生”二字,则指所感将来投生之处情景。是以经句“类乎前身当生身”,应即解为类乎已弃之色身,与夫将来重复受生应赋之色身。惟汝如遇有如是生身境相,无论如何,勿起贪求生身之念,亦勿怯弱;设因怯弱而生贪求,则汝又将沦入生死轮回之中,受苦无休矣。
迄至昨日,汝仍不悟“法性中有”,以致漂泊至今,尚无归宿之所。今者汝当依奉上师所传教授,心不散乱,善自安止,任运无为,则自内证智,元明光照之境,自得现前。果能如是,自得解脱,不再蹈入受生胎门。设若不能,则当信乐虔敬,观想汝之上师本尊、或“大悲怙主”,在汝顶上,荫庇于汝,而以猛利欲乐之心,诚恳祷求,专一信仰,执持勿失为要。如上导示,彼亡者但能了悟,依说坚持,自得解脱,不再沦入生死苦海中。设因业力所牵,仍未了悟而证入者,当再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(见原文一百二十六页)
“导示一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请不要慌乱,仔细听我为你讲法!人死后,有的直堕地狱,有的直生天道。除这两种人没有中阴身,其余的人都会有中阴身。因中阴身不同于我们的肉体,所以又叫‘超常之身’。你死后经过三至四日的昏迷,清醒后又经历了十四天的法性中有时期。由于你对寂部、怒部佛菩萨的种种示现,愚而无知,惧不证入,延误至今,实在可惜。当你渐渐从昏迷中清醒过来,就会发现,自己已不再拥有原来的身体,而是变成以风大为主,发出淡色光的中阴身。这个中阴身正如密教精典中偈文所描述的那样:
‘当得相似幻色身,类乎前身当生身
六根觉能齐赋有,行动无碍任游行
具有业通神变力,同类天净眼见形’
这段偈文告诉我们,中阴身是由于我们六根不清净,第七识执着有我而幻现出来的身体。因第七识为意根,所以又称中阴身为意生之身。这个意生身虚幻不实,它的形状开始就类似于我们死亡前的身体(即‘前身’)。以后,中阴身会随着业力的变化而变得与将要投生的身体(即‘当生身’)相似。在人死后,由于业力所感,当投生哪一道,哪一道的境界就会现前。亡者的自识就会随着境界的变化而发生变化,于是引起意生身的变化。比如贪心重的人将投生饿鬼道,饿鬼道的恐怖境界就会现前,这时随着亡者心念的变化,其中阴身慢慢就会变成饿鬼的形象。所以无论我们身体发生什么变化,无论我们看见什么境相,我们都不要贪求或者惧怕,否则就会再次投入生死轮回之中,无有了期。
由于你在法性中有时期未能认取光明,以致漂泊至今,无有归宿。现在你应按照上师对你的教导,心要空净,不要散乱。本性光明就会再次现前。你如能当下认取,即可解脱,不会再蹈入受生之门。如果你做不到,则要以愉快的心情,一心一意,虔诚恭敬观想你的上师本尊,或观世音菩萨,在你的顶上或面前保护你。”
按照上文导示亡者,如果亡者能按照导示的要求去做,就能够得到解脱,而不再沦入生死苦海。如果亡者被业力所牵,不能自主而未证入,则要继续为亡者念诵以下导示。
导示二
善男子(某某):谛听勿乱!上偈所云:“六根觉能齐赋有”者,谓汝生前,或为目盲,或耳重听,或不良于行,乃至诸根残缺,今在“中有”境中,汝目能视,耳亦能闻,六根无损,聪明伶俐,一切具足,所以证明汝已离世,漂泊中有,了悟此理,记持勿失。
复次,所谓:“行动无碍任游行”者,谓汝现今已受得中有意生之身,业已脱离质碍血肉之躯,故具种种特能,意念所至。通过磐石、山陵、丘垄、地土、房屋乃至须弥四洲,任汝游行,无有阻碍,惟除“菩提迦雅”(指印度金刚座,为贤劫诸佛如来共成佛道示现之处。)及母体子宫不净之门,不能穿过外,纵如须弥山王,往来穿过,亦无窒碍。即此可证汝已沦泊“中有”。惟汝今者,当善自了知,恳切忆念上师本尊,竭诚祈祷于“大悲怙主”,是为切要!(见原文一百二十九页)
“导示二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讲法!在导示一的偈文中,提到中阴身‘六根觉能齐赋有,行动无碍任游行’。这句话就是说:尽管你生前六根残缺不全,是盲人,或者是聋子,或者行动不便,但中阴阶段的你却聪明伶俐,六根完好无损,能看,能听,而且行动无碍,可以任意游行。只要意念一动,就可以穿越磐石、山陵、土地、房屋乃至须弥四洲。除佛的金刚座和母体子宫外,没有什么东西能阻碍你。千里万里往来穿逡,一飘就到。所以种种迹象表明,你已脱离血肉质碍之躯而拥有中阴之身。现在,你只有恳切忆念上师本尊,竭诚祈请观世音菩萨,才能脱离中有之苦。这一点你一定要牢记勿忘!”
导示三
嗟!善男子(某某):所谓“具有业通神变力”者,此非谓汝修持功德或禅定所证之通所致,盖由业力所感之神通,属于业等流(由因流出果,由本流出末,因果本末相类似,谓之等流。)一刹那间,能绕“四洲须弥”,于所意欲任游境地,一刹那顷,皆能应念而至,犹如壮士手臂伸屈之顷,即能到达。一切忆求,或忆或不忆,无有不能示现者。今汝已能无碍示现,当认取之,祈请上师印证。(见原文一百三十页)
“导示三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你现在的中阴身‘具有业通神变力’。一刹那间,能绕须弥四洲。无论什么地方,远隔千里万里,你一动念即可飘到,就象身体强壮的人伸出手臂一样容易。你以前记不住、想不起来的事情,现在只要一动念,即可回忆起来。这种突如奇来的神通完全是由业力所致,而不是你修行功德或禅定功夫所证的神通,所以称为业通。这只是小小的神通,不可与佛的六通相提并论。你现在虽能无碍示现,但仍处在生死轮回苦海之中。你应诚心祈请上师,佛菩萨的加被,使你脱离中有诸苦(业等流就是由业力所致的果)。”
导示四
嗟!善男子(某某):所谓“同类天净眼见形”者,此谓在“中有”时业力相等之同类,诸相毕见,又感生天道之同类,彼此互相能见,他趣亦然。惟汝对之不可贪恋,当观修“大悲怙主”。又所谓“以天净眼见形”者,谓由天等福德之力所成。又凡如实修习禅定之天净眼,固亦能见,然非一切能见,于所见前,专注则见,不专注则不见,若心神外驰,亦不能见。(见原文一百三十页)
“导示四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你要注意,中阴身可以‘同类天净眼见形’。这就是说,你可以看到业力相等的同类。比如,由于业力的缘故,你将投生天道,就可以见到天道的同类和天道的境相。应投生其他道的也可以见到其它道的同类和境相。所以你对所见境界不要贪恋,应时时观修观世音菩萨。‘同类天净眼见形’既不同于‘天净眼见形’,也不同于修习禅定功夫所得的‘天净眼’。‘天净眼见形’是由福德业力所得,而修习禅定所得的‘天净眼’,也不是一切都能见,要专注才能见到,不专注,心神外驰就见不到。”
乙、中有身特殊状态
导示五
嗟!善男子(某某):汝将藉是中有之身,目观尘世熟谙之境,亲属故友,犹如梦见,汝虽目睹,就之而语,悉皆无闻,置之不答。但见汝家,已在举哀,亲属人等,悲号哭泣;遂自计曰:“吾今岂已死乎?为之奈何!”此念甫生,遂感极剧烈之痛苦,犹如热釜中被煎之鱼,汝今正已亲历矣!然汝今者,已经隔世,虽徒自苦,亦复何益,当勿贪恋!汝在生前,若有上师,则当祈请上师,同时观修本尊或“大悲怙主”而作祈请,则痛苦自止,怖畏自除。(见原文一百三十一页)
导示五至导示九,介绍了中有身在轮回中有时期的境界。
“导示五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现在凭借你的中阴身,就能看见生前你所熟悉的地方和环境,能看见你的亲朋好友,虽然你能看见他们,并和他们讲话,但他们却听不见你的声音,对你不予理睬。当你看到家里人们已在为你举哀,亲属等人,为你悲号哭泣。这时你才会想:难道我已经死了吗?!怎么办呢?!此念一动,遂感极剧烈的痛苦,就象在锅中被煎炸的鱼一样。你应该明白,你已与世隔绝,只有自己痛苦,但痛苦又有什么意义呢?!现在你应立即断除贪恋之情,如果生前归依过上师,你应当祈请上师,同时观修本尊或观世音菩萨,这样痛苦就会解除,就不会再感到恐惧害怕了。”
导示六
嗟!善男子(某某):汝被业风吹送,鼓动追逐,甚难自主,失其自由,自内证智,无所凭依,正如风卷毛羽,任其起落;又如疾乘野马之上,颠苦奔驰,喘息不定,漂泊无依。忽又闻呼汝之名而哭泣者,汝虽止之勿哭,惟彼哭者,置若罔闻,终不理会;又自计曰:“我已死乎?”于是又感极大苦痛。惟汝今者,切勿悲痛。又汝所见之光,不分昼夜,皆如灰白淡色之曙光,如是逗留“中有”,或一七、或二七、或三七、或四七、或五七、或六七、乃至七七四十九日,惟普通“轮回中有”之苦,为二十二日,但随业力,久暂无定。(见原文一百三十二页)
“导示六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你现在被业风鼓动、吹送、追逐,难以自主,本性智慧已被业力遮盖。就象被风吹卷的羽毛,任其起落,漂泊无依;又象疾乘在野马之上,颠苦奔驰,喘息不定。忽然你又听到有人一边叫你,一边在为你哭泣,你虽然劝他们不要哭,但他们却置若罔闻,终不理会。你终于明白,自问:我已死了吗?!于是感到极大的痛苦。你应知道,你现在正处在轮回中有时期,所见到的光,不分昼夜,如同浅淡灰白的曙光。一般说来,轮回中有时期为三十五天。但随业力,或长或短,并不一定。在这个阶段,你千万不要悲哀痛苦,这是最重要的!”
导示七
嗟!善男子(某某):在此时期,业海红风,极可怖畏,不堪忍受,自汝身后,猛烈推荡,吹送而来。汝当对之勿生怖畏,要知此实为汝自识迷幻境相所现也。又有极可怖畏之黑暗处,最难忍受者,今临汝前,此时发生“击”“杀”之声,种种怨敌怖畏,亦临汝前,汝当对之勿生恐怖。复次,又有罪大恶极者,出现肉食鬼啖人罗刹,各持种种兵器,口喊“击”“杀”喧声,呼啸汹涌,直扑而来,状极凶猛;又有种种可怖猛兽,作追逐相,亦复临前;狂风暴雨,大雪深雾,群众追逐,狂扑而至;又复发出巨响,有如山崩海啸,或如烈火喷轰,又如狂风怒吼,种种巨声,惊怖欲绝。于是汝四窜逃奔,不择去路,终遇三大绝壁,一白、一黑、一红,悬崖千丈,深不见底,生路俱穷,势将下坠三大绝壁之中,岌岌可危!嗟!善男子:三绝壁者,即“贪”“嗔”“痴”,非为实质,此时当知已为“轮回中有”,当念大悲怙主名号,称自己名,唱言:
依怙大悲 圣观自在
上师三宝 慈悲加被
惟乞拯救 脱离险峡
令勿随转 三恶趣处
如是恳切祈祷,不可忘失!(见原文一百三十三页)
“导示七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在此轮回中有时期,业海红风,自你身后吹送而来,猛烈推荡,极为可怖。在难以忍受的黑暗之中,会突然发出非常恐怖的打、杀之声,许多充满怨怒的敌人,也追杀而来,使你不堪忍受。对此你千万不要恐惧害怕,要知道这些境相都是你自识变化所幻现的。还有一些罪大恶极之人,会见到许多食肉鬼怪和吃人的罗刹,形状极为凶猛。他们手拿各种各样的兵器,口喊:打!杀!汹涌呼啸,直扑而来;种种可怕的猛兽也在后面追逐;与此同时,还有狂风暴雨,大雪深雾,人群追逐,狂扑而至;再加上种种巨声,犹如山崩海啸,烈火喷轰,狂风怒吼,使你惊怖欲绝。于是,你不择去路,四处躲避逃窜。最终遇到三大悬崖绝壁:一白、一黑、一红,深不见底。你就要掉入三大绝壁之中,岌岌可危!哎!可怜你已到了穷途末日,没有生路了。
某某人,你应该明白,现在你正处在轮回中有时期,这三大绝壁正是由你的贪、嗔、痴三毒所化,并非实有。此时你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恳切祈请大悲怙主观世音菩萨,并念诵下文:
依怙大悲 圣观自在
上师三宝 慈悲加被
惟乞拯救 脱离险峡
令勿随转 三恶趣处
(这段偈文的意思是说:祈请大悲怙主观世音菩萨,上师及三宝,慈力加被,作我的依靠。拯救我脱离中有险峡,使我不入三恶道。)”
导示八
复次,若有集积资粮,奉行佛教纯洁之士,则有以福德为后护,及以安乐为前导者,来迎于前。至若生前善恶相等者,则不受任何苦乐,唯是显现昏蒙愚昧平淡之相而已。
善男子(某某):如是对于任何境相,凡是五欲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随一安乐现前,汝当于彼,勿贪勿着,屏除一切贪求之想,惟自念言:
以此一切善乐 供奉上师三宝
此谓汝若得乐受,一心思维上供上师三宝,切勿贪求自受。若现不苦不乐平等之相,则自内证智以不修、不整、不散乱、安止于“大手印”境中,是为至要!(见原文一百三十四页)
“导示八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如果你生前奉行佛教,为世人造福,而积累了福德资粮,那么,在你死后就会有安乐景象前来迎接。这些安乐景象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多种形式在你面前呈现。对此,你应屏除一切贪求之想,切不可生欢喜之心,应一心思维供养上师三宝,并发心:以此一切善乐,供养上师三宝。
某某人,如果你生前所做善恶相等,那么死后就不受任何苦乐,只有昏蒙愚昧平淡之相显现而已。对此不苦不乐平等之相,你要以了了觉知性,照破昏蒙愚昧,以不修不整,不散乱而安止于了了分明的境界中,这一点非常重要。”
导示九
善男子(某某):尔时如遇桥梁,八大灵塔寺庙等处,仅能暂一停憩,不能逗留过久,以汝之神识、已与躯体分离、不能自主之故,因此,汝辄懊丧,烦恼悲痛,能知之识,恍惚不定,失所凭依,尔时遂自念云:“吁!我已死矣,为之奈何!”此念一生,心灰意冷,不胜悲叹,猛利痛苦,猬集于前。今者汝既不能逗留一地,必须他往,故勿作种种希求,惟当安住于自内证智本元无动之境。至于食品,若为汝特设者,始得享受;其他供物,无权尝食。此时亲朋,无一可以引为己助,凡此皆为“轮回中有”意生之身漂泊之相也。此时苦乐,随业起现,汝且自见家宅境地、亲属等人、乃至汝之尸身,又自痛念云:“我今已死,奈何奈何!”不胜绝望,遂生忧闷,自维:“若得我一身,何不能为?”如是作念,住复流荡,觅取色身,如是境相,汝今已有。惟汝之尸身,纵复趣入九次以上,然因所历“法性中有”已久,其尸在冬已冻,在夏已腐,否则已为亲属火化,或已土葬,或投水中,或施与鹏鸟野兽吞食,汝复欲住入,不可得也。汝因无处可栖,心极不乐,顿觉自身被推掷于山崖石缝之中,如是汝今备尝诸苦,即为“轮回中有”,汝寻自身,所得惟是苦耳。当勿起恋身之心,于任运无为上,坦然处之。
如上导示,死者之灵识能依教奉行者,则于“中有”境中,自得解脱。(见原文一百三十五页)
“导示九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如果这时你遇到桥梁,八大灵塔,寺庙等建筑物,只能暂时停下来休息一会,不可逗留太久,这是因为你的神识已与身体分离,不能自主之故。因此你感到非常懊丧和烦恼。因为神识失去依靠,恍惚不定,便自言自语:哎!我已死了,怎么办呢?此念一生,心灰意冷,不胜悲叹,猛利痛苦,猬集于前。既然你不能在一处逗留太久,必须他往,于是生出种种希求。所以这时你不要胡思乱想,应安住于自性本元如如不动的境界,不要再到处漂泊。至于食品,如果是为你特设,你可以享受。其他供物,你无权尝食。现在亲朋好友没有一个人能帮助你,苦乐随业而现。你能看见你的家人及亲属,还会看到你的尸体,于是你痛苦绝望,心生忧闷而想:我要是能再有一个身体就好了,怎样才能再找到一个身体呢?此念一生,便到处游荡,寻找色身。这时你纵然往你的尸体里钻很多次,也不可能再复活了,因为你的色身已坏。已经过了法性中有时期,时间太久。在冬已冻,在夏已腐,或已为亲属火化、土葬,或已投入水中,或已喂鹏鸟野兽吞食。你已无处可栖,觉得自己好象被掷于山崖石缝之中,备尝诸苦。你想寻找身体,所得却只有痛苦!所以你绝对不要生恋身之心,对轮回中有时期的各种境界应以无为之心坦然处之。”
经过行法之人以上导示,亡者灵识能依教奉行,则可从轮回中有苦难中解脱出来。
丙、冥界裁判情景
如上导示,然有缘于恶业之力,虽已指示而不能证入者,则又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导示十
嗟!善男子(某某):善自谛听!汝今备受如是诸苦,乃汝自作之业,非他人所能代之也。惟有竭诚祈请三宝,始能救护。如是既不祈请,又不知观修“大手印”,亦不观修本尊,则有与生俱来司善之神,以白色石子,计量生前所作之善;又有与生俱来司恶之神,以黑色石子,计量生前所作之恶(按司善司恶之神,在藏密中,简称为俱生五神,即与生俱来不离自身司人,善恶身中五处之神,类似中国道经中之三尸神,在藏密中有修法专轨),前来引导。斯时汝对之极度惊惶失措,悚然战栗,试为谎言,我未作恶,于是阎罗王发言:“吾有业镜,可以鉴照”,遂与镜照,凡在生时所作一切善恶两业,悉于镜中朗然毕现,丝毫不爽,汝虽谎言,毫无利益。于是阎罗王以绳系汝颈,自后拖曳下堂,断汝之首,剖汝之心,抽汝之肠,吮汝脑汁,饮汝之血,食汝之肉,啮汝之骨,汝虽痛苦,但不致死,汝身虽碎,复又完整,重受斫切,复感大苦。汝在斯时,当其以石子计量善恶拖曳而行时,当勿惊怖,亦勿谎言,对于阎王狱卒,亦勿怖畏,要知汝今已为“意生之身”,纵经斫杀碎割,无死因也。其实汝身本为空性本色,何须惊怖。所见境相,乃自识迷幻境相,空中之色耳。汝自习气为“意生身”,当体本空,本来无相。由无相故,触不可得。以上所述,皆由自识迷幻境相所变,故在外界则有阎罗狱卒神鬼饮血罗刹牛头等,其实毫无实事可得。当知此时即是“中有”,当修“大手印三摩地”。若不知修习,当于汝身能生怖畏之自性为何,随力观照而勘破之,即证自性全不可得之空,此即“法身”也。此空非是空无所有之空,乃“如实不空”之空。念觉朗然起现,即为“报身”密义也。“明”“空”无二,本不分离;当体即空,“空”“明”无别,赤裸通脱。汝于当下安住难忍状中,即“自性身”也。复于其中本来力用,不灭遍现,即大悲“化身”也。
嗟!善男子:静以观待,不可散乱。设若证认上述四身,决定解脱,成佛无疑。此为佛与众生差别之分界。当此之时,心不散乱,最为重要!否则永久陷于泥涂之中,求出无期。所谓“于一刹那分差别,于一刹那成正觉”,今正其时。汝昨日以前,由于散乱,已失得度之机。故“中有”甫一现出,不能认识,旋即发生怖畏。今者若再因散乱而失此机,则大悲圣者慈眼注照之视线,即将中途阻断,汝则不能解脱,惟有逐业而行矣。
以上导示,纵不证认,亦得解脱。若为俗人,不知观修者,当再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(见原文一百三十六页)
虽经过以上导示,但由于恶业牵缠,亡者不能自主,难以证入明光。这样,就要呼唤亡者的姓名,为其念诵以下导示。导示十、导示十一介绍了亡者在冥界受裁判时的情景。
“导示十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请仔细听我为你讲法!你现在所受的这么多苦难,都是你自己所造业力的结果,并非他人的错误,也不是他人所能代替的。现在你只有竭诚祈请皈依上师三宝,才能得到救护。如果你既不祈请上师三宝,又不知观修本尊或‘大手印’,就会出现与生俱来的司恶之神和司善之神,来记录你的善恶之事。司善之神会以白色石子计量你生前所做善事,司恶之神会以黑色石子计量你生前所作的坏事。对此你会惊惶失措,悚然战栗,并竭力掩饰撒谎说:我没有做过坏事。这时阎罗王就会说:‘我有业镜台,可以照见。’然后拿出业镜台来鉴照。这样你生前所做的一切好事、坏事都清清楚楚的显现在业镜台中,不会有丝毫的差错。仅管你仍继续说谎狡辩,但已毫无意义。阎罗王会用绳索系住你的脖子,然后被狱卒拖下公堂。先砍下你的头,再剖开你的心,抽出你的肠子,吸你的脑浆,喝你的血,吃你的肉,啃你的骨头……。仅管如此,你却不死,一直备受痛苦的折磨。你的身体被粉碎之后,很快又恢复完整,再重新饱尝粉身碎骨的痛苦。所以当司善、司恶之神出现时,你不要惊慌,也不要说谎。当狱卒拖你下公堂的时候,更不要害怕。你应该明白,如今你已是意生之身,纵然被斩杀割碎也不会受损,因为你的血肉之身已经死了,不会再死!实际上,你的身体是四大假合,本来就是空,你还怕什么呢?!你所见的境相,如阎王狱卒、饮血罗刹、牛头鬼神等形相,都是由于你自识迷乱而幻现出的境相。如空中之花、水中之月,无有实体。你的这些痛苦正是由于你习气深厚所致,自以为有身体可得。即使肉身已坏,仍然执着有我,才生出意生之身。实际上,一切现相本来没有,本体是空。所以在此轮回中有时期,应按上师对你的教导修习,将一切境相化空。如果你不能将此境相化空,就应注意观照,现在你能生起怖畏之心的本体是什么?随力参究,若能照破一切境象,证得本体空性,即是法身佛,也就是自性身。但此空并非空无所有之空,而是空而不空,有而不有。于空寂中忽觉明光朗然,此光明即是报身佛。明、空无别,本不分离,当下即空,赤裸裸、净洒洒、一丝不挂。能于中有苦难之中安然自在,则一切境界即是化身佛。
某某人,你若能心不散乱,认证法、报、化三身,当下即可解脱成佛。所以说于一刹那成正觉,于一刹那成众生,成佛就在当下。你若能当下成佛,就能于一切中有境界中安然自在而不散乱,这就是佛与众生的差别。所以,现在最重要的是,你的心不要散乱。否则,智慧光明就会被这些境界遮蔽,这样你就会产生恐惧怖畏之心,随业流转于生死泥涂之中,而不得解脱。”
以上导示,若能认证即可解脱。否则还要呼唤亡者姓名,为其念诵以下导示。
导示十一
嗟!善男子(某某):以上导示,若汝不知如何观修,则当念佛!念法!念僧及“大悲怙主”而作祈请!所有一切怖畏境相现前之时,只有观修“大悲怙主”及汝之本尊。若在生前曾已请求某种灌顶上师所赐之名号,并念汝之根本上师名号,对阎罗法王陈说,则汝虽已堕入悬岩绝壁险峡之中,亦无能为害,必可远离痛苦。(见原文一百三十九页)
“导示十一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经过以上导示,你若仍不明白,那么当恶境界及阎罗法王现前时,你就念佛、法、僧,或者念大悲怙主观世音菩萨,或者念你根本上师的名号,这样既使你已堕入悬岩绝壁,也不会受到伤害,可以远离痛苦,而得解脱。”
丁、转移一切心念力
如上导示,自能认识,无不解脱者。如仍未能解脱,兹为殷重叮咛故,再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导示十二
嗟!善男子(某某):当下境相,刹那欢喜,刹那愁苦,苦乐之感,最为猛烈,犹如弩炮急射而来。凡此一张一弛,汝当任凭机运,净除爱憎之念,境相自息。设汝有生天之因,天界境相,立即起现。如汝生前眷属,不明因果,杀害多数生命,而作布施,为汝祈福,汝则生起不净之境相,猛起嗔心,因此结生相续(谓投生),感生地狱(为死者而杀生,则此杀生之业,重累死者受报。死者在中有身时,一见是事,立即呼止,然其眷属,置若罔闻,杀生如故,于是猛起嗔念。故今导示亡者,嗔念万不可生,否则即感生地狱。),因之嗔心决不可起!
又汝对于生前遗产,生起贪恋,或于汝之财物,知为他人侵占享用,于是对之生起嗔心;要知汝纵起贪嗔,亦无法过问,于汝无益。故当对于生前遗产,勿贪勿著,惟有断然决然,弃而掷之,任为何人享用侵占,当勿吝惜,而抱施舍之心。诚敬思维,供献上师三宝,住于无贪无着之境。
复次,若有为汝修作度亡仪轨,念诵“冈嘎尼陀罗尼”及“灭一切恶趣王咒”(此为度亡用两大要咒。冈嘎尼即东方不动佛往生咒,俱见附编。)等等修法,但不清净合法。作法者或昏沉,或懈怠、或缺犯三昧耶、或律仪不净、或行为放逸轻慢正法、或用黑教追荐之法亵渎正教。汝有微细业通,故能目睹,对于修法僧侣,退失正信,萌生邪见,恐惧不安,既了知已,于是汝自念云:“噫!我竟为彼等所欺罔矣!”心遂失望,沮丧不乐,于是对于清净境相,不生信解,萌生邪见,退失正信,因此,结生相续,定生恶趣,与汝无益。盖汝嗣续所延诸善知识,为汝修作佛事,虽如何不净,当自念言:“此是我自识境相不净,佛经圣语,宁有不净之处,譬如自形垢污,以镜鉴照,乃我本相不净。况彼诸善知识,身为僧伽,语为正法,意为佛之体性,故当皈依,作胜解想,至心爱乐净相,随汝嗣续修作佛事,定获利益。”如是生起净相之念,切勿忘失。
复次,汝若有生恶道之因,恶道境相,即时起现。赖汝嗣续及诸眷属,为汝罪业,修作不杂邪巫之纯净佛事,所延上师阿黎,身语意三,善妙仪轨,汝睹见已,心生欢喜,感大愉乐。此心甫生,则结生相续,虽为堕入恶趣之因,然由此功德,定能转升上界,故汝勿生不净之心,而于信乐净相,亦勿偏向而加分别,须极端留心为要。
嗟!善男子(某某):总而言之,现在汝之自内证智,失所凭依,于其轻微摇动,则随善与非善之境相起现,即能起大力用。若为非善,意勿思维,但忆生前任何修持之一种。设无修持,心应欢喜,至诚皈命,祈请“大悲怙主”,恳切欣求发如下愿:
嗟!
我今独行别离诸亲友 眼前惟有自心映空相
恳祈诸佛大悲力救拔 愿除中有诸怖畏恐怖
倘缘业力备受诸苦时 愿本尊天消除我苦厄
法性本声如千雷震时 愿即转成六字大明声
业力追逐失所救护时 愿大悲尊为我作依怙
任为业习所受苦痛时 愿证净光安乐三摩地
依上愿文,坚切持诵,定能如愿获蒙引导,决无欺罔。如是诵说,一经认证,即得解脱。(见原文一百四十页)
导示十二介绍了指示亡者转移心念的各种方法。
“导示十二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你正处在轮回中有时期,喜怒哀乐,变化极快。刹那欢喜,刹那愁苦,就象急射的弓箭,忽张忽驰。比如:你有生天的福报,天界境相就会出现在你面前。如果这时你又看见亲朋好友,因不明因果,为祭奠你,为给你祈福,而宰杀许多生命。对此不净之境相,你嗔心一起,天界境相就会马上消失,而感生地狱境相。所以,于此中有时期决不可起嗔心。对于你生前财物,决不可起贪恋之心。尤其当你看到自己财物被他人侵占享用,也勿生嗔恨之心。你应当明白,你现在正处于中有时期,即使怒火万丈,也无济于事,对你更是毫无意义。所以,对于你生前的财物,应勿贪勿著,断然抛弃,任何人享用侵占也不吝惜。要有施舍之心,诚心诚意恭敬观想,将你所有之一切奉献于上师三宝。而住于无贪无着之境。
如果有人为你举行度亡仪式,或修度亡等法,比如念诵‘冈嘎尼陀罗尼’或‘灭一切恶趣王咒’等,但不清净合法,或行法者昏沉,懈怠,犯戒,律仪不净;或者行法者行为放逸、轻慢正法;或用邪教之法亵渎正法。因你具有业通,可目睹一切,于是对行法之人,退失信心,萌生邪见,恐惧不安,而自言自语:哎!我竟被这些人欺骗!此念一动,心遂失望,沮丧不乐,并对清净境相,产生邪见,退失正信。这样,你就会堕入恶道,轮回生死,对你无益。所以对亲朋好友为你作佛事而请的善知识,尽管有什么不妥之处,你也应该正确对待和理解。应这样想:佛经圣语,是不会有不净之处的。就象照镜子,镜中的污垢,是由于我本身不净的缘故。行法者是善知识,身为僧侣,语为正法,意为佛之智慧,我应当皈依。无论他们如何为你作佛事,你都要这样想,诚心诚意,心境朗然,这样你就可以获得大利益,这一点很重要,请不要忘记。
如果你生前作坏事,造了恶因。中有时期恶道的境相就会现前。这时,如果你的亲朋好友为了减轻你的罪业,而请善知识为你做佛事,行法者身、语、意均如同上师阿黎一样,福慧具足。行法不加杂邪巫等不纯净之事,律仪规整,清净合法。你虽造有堕入恶趣之因,由此功德,这时也一定能转升上界。如果目睹这一切你心生欢喜,此心一动,则重新卷入生死轮回。所以,对于这些善妙境相,你千万不要有所偏好,不要心生分别,这一点极为重要。
总而言之,你现在失所凭依,善与非善境相随业起现,你的心也随境相,时喜时悲,摇摆不定。这时你应消除爱憎之心,轮回中有境界自然就会消失。因为这些境界都是你本性所显现的。本来没有自体。就象水中之月,空中之花,如果你能空净其心,本性光明就会再次显现。
所以,当你见到好的境相,不要起贪恋之心,见到坏的境相,也不要感到恐惧害怕。尤其面对恐怖境界,心不要乱动,要回忆你生前所修之法,来转移你的注意力。如果你生前没有修过什么法,那就要诚心诚意的皈依大悲怙主观世音菩萨,而念诵以下偈文:
嗟!
我今独行别离诸亲友 眼前惟有自心映空相
恳祈诸佛大悲力救拔 愿除中有诸怖畏恐惧
倘缘业力备受诸苦时 愿本尊天消除我苦厄
法性本声如千雷震时 愿即转成六字大明声
业力追逐失所救护时 愿大悲尊为我作依怙
任为业习所受苦痛时 愿证净光安乐三摩地
(这段偈文的意思是:如今我离别亲朋好友,独自在中有险峡道中徘徊。各种中有境界虽然本体是空,但却历历在目。恳请诸佛菩萨以大悲力救护我,把我从中有时期诸种苦难中超拔出来。当我被业力束缚而受苦时,愿诸佛菩萨能救度我,消除我的痛苦。当千雷齐震的宏大法声出现时,愿佛菩萨加持我,把这种声音转化成‘六字大明咒’的声音。当我被业力幻现的恶境追逐时,愿佛菩萨救护我,做我的依靠。当我被自己的习气支配,造业受苦时,愿佛菩萨加持我,使我证得安详,自在的境界。)”
亡者按上述偈文深切发愿持诵,一经认证,定能如愿获得解脱。
戊、六凡道劣光现前
复次,如上多次修诵,应得解脱。若被业力所制,仍难领悟者,可再为之反复申述,多次念诵,自得大益。此时再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导示十三
嗟!善男子(某某):若于如上诸般导示,忆而不持,则于此时,前有之身形,逐渐消散,隐没不见,而后有之身,将益明显,不胜愁闷。遂自念云:“伤哉!我已备受诸苦,任投何身,当往觅之。”此念一生,往来奔驰,飘飘荡荡,不知所之,六道轮回,即于此时起现。业感何道,何道之光起现愈强。
嗟!善男子(某某):谛听!何谓六道之光?此谓天道之光,其色灰白,修罗道光,其色黯绿;人道之光,其色浅黄;傍生道光,暗兰为色;饿鬼道光,色为淡红;惟有地狱,光如烟雾。当诸光起现时,汝之身色,感生何道,亦即现何道之光色。
嗟!善男子(某某):在此时际,教授之法,最为重要,任何光现,皆当观为“大悲怙主”放光,存想其光冉冉而来者,即是大悲至尊(圣观自在菩萨),此为最极深要之导示,而能遮闭投生之处。又或汝已曾修习随一之本尊,观如幻境,毫无自性,持久观修,则知此所谓“净幻身”也。次观本尊身形,自外而内,渐渐隐没,至不可得,则于“明”“空”无执之状,安住顷刻于法界中。再次观本尊,次观明光,如是轮流观想;再观自内证智,亦自外而内,渐皆隐没,空遍一切,明遍一切,法身遍一切,平等安住于法身离戏境相中。在此境上,自能遮止投生之处而成佛矣。(见原文一百四十三页)
经过如上多次导示,亡者一经领悟应得解脱,如果业力深重之人,仍难领悟,可再次呼唤其名,念诵如下导示。
“导示十三”内容如下:
“某某人,由于你对以上种种导示不明白,未能修持,故沦落至今,以前的中阴身形逐渐消失,新的中阴身形日益明显。这就是中阴身的生死。所以你日感愁闷,自言自语:哎!我已备受中有之苦,现在随便投个什么胎都行。此念一动,往来奔驰,四处飘荡,不知所措。此时,六道轮回即将开始。你业感何道,何道之光将显现于前。某某人,请你注意,这六道之光,颜色各不相同:天道的光是灰白色,修罗道光是暗绿色,人道的光是浅黄色,傍生道的光是暗兰色,饿鬼道的光是浅红色,地狱道的光犹如烟雾状。
某某人,在此紧要关头,你要听我为你指示!要记住:无论什么颜色的光现前,你都应当观想,此为大悲怙主观世音菩萨所放的光,或者选择一个你曾修法观想成功的本尊,观想:此光是由本尊之身冉冉而来,然后再观想大悲观世音菩萨或本尊身形,自外而内,渐渐隐没,至不可得。由此‘明’‘空’之中,‘有’‘无’之间而悟一切皆幻,毫无自性的道理。所观想出的观世音菩萨和本尊身形也是幻相,但这些是清净之相,所以又称‘净幻身’。你就这样从无观想到有,再从有观想到无,反复轮流观想。一时空遍一切,一时明遍一切。顿觉‘明’‘空’无二,均是法身的显现。由此你就可以安住于法身离戏境相之中,关闭投生之处而证佛位。” |